4月19日,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民辅警在国道G207临岗公路蔡家岗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,查获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。
当日上午,一辆车牌为湘J5***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路边,民警要求驾驶人下车进行例行检查时,驾驶人一直不肯开门,民警怀疑其有疲劳驾驶嫌疑,经过一番劝说驾驶人终于答应下车配合检查。民警对该车的行驶记录仪进行了信息采集,通过核查,发现该车于4月16日与17日均有连续8小时的行驶记录,确认了驾驶人杨某实施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。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有关“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”之规定,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鼎城交警温馨提示:当前正值春暖花开时节,气温升高,驾驶人容易困乏,如果连续驾车达4小时,应当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,确保开车上路时精力、体力“双满电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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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鼎城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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